為建設優(yōu)良學風和校風,培養(yǎng)學生的集體主義觀念,促進學生全面發(fā)展,特制定本辦法。
一、評比范圍、稱號
1.學生寢室集體,授予優(yōu)良學風寢室稱號。
2.學生社團,授予先進學生社團稱號。
3.班級,授予優(yōu)良學風班級稱號。
二、條件
1.優(yōu)良學風寢室
(1)寢室成員勤奮好學蔚然成風,學習上互相幫助,你追我趕,總平均學習成績在學院或同專業(yè)排在前列;
(2)寢室衛(wèi)生狀況好,在衛(wèi)生評比中排在前列。沒有因衛(wèi)生受通報批評等現(xiàn)象。
(3)寢室紀律好,無受警告以上(含警告)處分的學生,無違紀現(xiàn)象。
(4)寢室成員團結互助,與鄰舍和睦相處,寢室風氣文明向上,寢室文化活動健康。
(5)寢室成員積極參加校、學院各項集體活動。
2.先進學生社團
(1)社團活動緊密圍繞學風建設和校園文明建設,活動有特色,成績突出。
(2)社團成員學習成績良好,在學校的某一方面活動中有突出表現(xiàn)。
3.優(yōu)良學風班級
(1)班風積極向上,班級成員關心時事,擁護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,能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“三個代表”的重要思想。班級能積極開展有特色的思想教育活動。
(2)學風建設成績突出,班級學習成績在學院同年級中排在前30%或進步顯著,班級所有學生平均績點達到1.7(或1.9)以上,補考人數(shù)低于20%。
(3)基礎工作扎實,各項制度健全。
(4)文明守紀,學年內班級成員無違紀現(xiàn)象(警告及以上處分)。
(5)班級成員團結互助,關系融洽,集體榮譽感強。
(6)積極組織和參加各項文體活動,成績突出。
(7)班級各寢室成績均在良好以上。
三、名額比例
1.優(yōu)良學風寢室:10%-15%。
2.先進學生社團:15%-20%。
3.優(yōu)良學風班級:每學院1-3個。
四、評定時間、程序
1.評定時間:開學一個月內評定工作結束。
2.評定程序:
(1)各類先進集體在充分總結一學年工作基礎上向本學院提出書面申請(學生社團直接向校團委申請);
(2)學院初評。
(3)學校審批。
五、本辦法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,自公布之日起試行。